作为代表国家法律的公诉人,我们尊重法律的本质,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在对王东山、官阶平犯罪事实进行公正的辨析和确认的情况下,才初步得出这个结论。王东山涉嫌渎职犯罪,很可能还有受贿犯罪。
在所谓的“兰河第一楼”即城关区支木学校设计、建设期间,王东山先后给市城建设计院、市建委、市土地局、市教委书写四尺宣的条幅四张……直接干预了这些单位的职能权力,导致了城关区支木学校以木材为主,建起了“兰河第一楼”,埋下了火灾隐患,造成了“2?6”火灾事故的发生,这些构成了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在这场交易中,王东山的情妇田婷玉一次性受贿达一千万元。
“一千万?”
“是的。一千万已经没收了,用于支木中心学校的重建。现在的问题是,田婷玉收受巨额贿赂,是不是受到过王东山的唆使,或者说共同受贿?我们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兰宗震放出了调查录像:田婷玉接受询问的画面。
她横眉怒目说:“这一千万元是仿古建筑公司老板朱坤荣送给我舅舅的,跟我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