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最重要的是,把我提出的逻辑命题同它易于混同的道德命题区分开来。上面(第二章第七节)我已说过,一个作出道德判断的人不仅仅使自己受意义规则约束,而且受实体道德原则的约束。然而,可普遍化命题本身仍是一个逻辑命题。不把可普遍化命题混同于作出道德判断的某人据以约束自己的实体道德原则是很重要的。
所谓“逻辑的”命题,我意指的是一个关于语词意义的命题,或只依赖语词的论题。我一直认为,“应当”这个词和其他道德词汇的意义是这样的,一个运用它的人会因而使自己受一条普遍规则的约束。这是关于可普遍化性的论题。它将区别于道德观点,诸如一个人应始终坚守普遍规则,并约束他所有的行为,以便与普遍规则一致,或某人不应为其自己的利益而破例。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逻辑论题在道德论证中具有巨大的作用;但正因为这个原因,表明它不过是一个逻辑论题才显得重要——因为,否则就会有人提出这样的异议:道德原则伪装成逻辑论题而被偷运。(第十章第三节)。为澄清这一点,我打算采纳刚提到的两个道德观点,并表明它们不过是来自逻辑命题,除非它们被理解为这样一种方式以致成为分析的(即不禁止任何一种行为方式而不是另一种)。很明显,在后一种情形下,从逻辑命题中推出它们来无任何异议,因为不会因此而引起偷运实体道德原则的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