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原 文
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①,政逮于大夫四世矣②,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③。”
注 释
①五世:指鲁国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五世。②逮:及。四世:指季孙氏文子、武子、平子、桓子四世。③三桓:鲁国伸孙、叔孙、季孙都出于鲁桓公,所以叫三桓。微:衰落。
译 文
孔子说:“鲁国失去国家政权已经有五代了,政权落在大夫之手已经四代了,所以三桓的子孙也衰微了。”
读解心得
这一章承上一章继续谈季氏专政的问题。郑玄曰:“言此之时,鲁定公之初,鲁自东门襄仲杀文公之子赤而立宣公,于是政在大夫,爵禄不从君出,至定公为五世矣。”三桓实握鲁政权,这是春秋末期政治格局的一大变革,孔子对此深表不满,在《论语》中也多次指责。孔子认为,鲁国失去国家政权已经有五代了,政权落在大夫之手已经四代了,照此推论下去,三桓不久也必定衰亡。在孔子看来,这是历史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