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小流浪者就这么东奔西跑,在欧洲各个城市到处扎营,跟俄底修斯和班菲尔德·摩尔·卡路[9]一样行踪不定。她对于堕落的生活越来越喜欢。不久她就成了地地道道的游民,跟她厮混的人你看了准会吓得毛发直竖。
欧洲每个稍有名气的城市里都有一群英国来的社会渣滓。这些人的名字,警长赫姆普先生定期在郡长的公堂上当众念一次。他们往往是正派人家的少爷,只是家里不再认他们。他们是台球房、小咖啡馆、外国赛马场、赌场的常客。他们蹲债务监狱,他们酗酒吹牛,他们打架争吵,他们欠了钱溜之大吉,他们跟法国、德国军官决斗,他们跟斯普尼先生打牌作弊,他们赢了钱就乘豪华的旅游马车到巴登去,他们用赌注翻倍的赌法吓倒对手,屡试屡中,他们兜里空虚的时候,在赌桌边游来游去,成了衣衫褴褛的恶汉、不名一文的公子哥儿,直到用假兑换券骗了一名犹太银行老板一笔钱,或是找到另一个斯普尼先生那样的人下手,才又威风起来。这些人奢华潦倒交替,看上去真是古怪。他们的生活一定是激动人心的。蓓基——是不是一定得说出实情?——过上了这种生活,而且并不讨厌。她跟着这些游民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赌运亨通的罗顿太太在德国每个赌场很都出名。她和克吕谢卡塞太太在弗罗伦斯共住一套房间。据说她在慕尼黑被驱逐出境。我的朋友弗莱德里克·皮京说,他在洛桑的时候,在她的房间里吃晚饭中了蒙汗药,输了八百镑给洛德少校和杜西斯世子。你看,我们不得不讲讲蓓基的经历,但是这一部分,也许说得越少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