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这样做风险也很大。一笔买卖拖的时间太长,便会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往往达不到预期的目标,甚至还要赔钱,而且一个人并不能在任何方面都是行家,如果一着不慎便会满盘皆输。
因此,英国商人认为独立经营的方式在商业贸易尚不发达的时代是能够维持的,而在讲究快速、高效的时代,它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尤其不能适应海外贸易的拓展。
为适应新形势,英国商人们便改变这种孤家寡人的经营方式,他们多实行合作及委托代理制,变一个人单独经营为两个或几个人分工协作,把其中的某些环节委托给合伙人代理。由于实行了这种委托代理制,英国商人即使足不出户,也可以进行各种贸易。
英国商人认为,进行长距离的海外贸易,尤其需要代理人和代理商行,因为要进行这样大规模和远距离的贸易,纯粹靠一个人的力量是很难实现的。而且在新的地区做买卖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特殊的货币制度,当地的传统,银行条件的改变以及贸易季节等因素都会对买卖产生影响。要想从这些地方运回货物,必须同各级权力机构打无数次交道,因而只有有全面能力并对当地比较熟悉的人,才能保证贸易的顺利进行。同时,有些人手里握有雄厚资本,但他并没有兴趣自己亲自去海外经营。因此,在经商过程中,英国商人喜欢寻求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