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后不久,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为了争夺世界霸权,经常互派间谍去刺探对方的军事机密。当时,苏联的情报部门克格勃为了能够获取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军事部署资料,曾经派遣一个名叫约翰的高级间谍潜入到FBI组织中。约翰在潜伏FBI期间虽然获取了大量的军事情报,但是真正有价值的却并不多。随着两国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约翰有点着急,他必须想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自己的使命。为此,他开始尝试着接触在FBI中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高级官员史密斯。
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史密斯的信任,约翰开始刻意地制造和史密斯的“巧遇”,在日常工作中,也尽量创造机会和史密斯接触,向他示好。很快,他们就熟络了起来,开始一起看球赛、一起打球等。约翰知道,尽管他们现在已经比较熟悉了,但是他并不能贸然出手,因为他知道能够成为FBI的高官,史密斯一定有自己的过人之处。在没有完全取得史密斯的信任之前,即使再着急,也不能露出一丝马脚,否则将前功尽弃。
然而令约翰想不到的是,自己竟然百密也有一疏。由于“北约”和“华约”之间军备竞赛的展开,约翰认为他的机会已经来到。他开始经常和史密斯讨论相关问题,希望能够从史密斯的谈话中探听到一些有价值的军事情报。正是这样的话题引起了史密斯最初的怀疑。史密斯注意到,约翰和他讨论的许多内容竟然涉及他们从克格勃处得到的一些重要情报——这些情报只有FBI的高官才可能接触,有些甚至史密斯本人都不知道。莫非身为FBI普通职员的约翰有自己的情报渠道?这个念头在史密斯的脑海中一闪而过。